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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4 12:08 来源 : 未知 打印 字体:【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磁县前岭矿业有限公司整合改造(修改)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磁县前岭矿业有限公司整合改造(修改)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冀煤安监〔2018〕14号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邯郸磁州煤业有限公司磁县前岭矿业整合改造(修改)安全设施设计的请示》(峰集呈〔2017〕104号)收悉。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组于2018年1月12—13日对邯郸市瑞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磁县前岭矿业有限公司整合改造(修改)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专家组提交了《磁县前岭矿业有限公司整合改造(修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审查报告书》)。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报告书》和专家组意见修改了《安全设施设计》,并经专家组复审同意。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井筒利用。同意放弃原设计利用双鑫煤矿立井井筒作为一采区生产时的回风井,改为利用原幸福煤矿的立井作为一采区生产时的回风井;同意放弃原设计利用宏达煤矿立井井筒作为二采区生产时的回风井,改为利用原前岭联办煤矿的主井井筒作为二采区生产时的回风井。保留使用原前岭煤矿主井、原前岭煤矿副井、原幸福煤矿井筒、原前岭联办煤矿主井等4个井筒。
  风机型号由原设计的FBCDZ-6-№16A改为FBCDZ-8-№19B。
  二、采空区追排水。同意将原设计利用主焦煤矿斜井在建井期间追排水改为利用原前岭联办煤矿的主井井筒在建井期间追排水。
  三、紧急避险系统。同意全矿井紧急避险设施由布置1个永久避难硐室、2处临时避难硐室变更为在一、二采区各设置1个永久避难硐室,当永久避难硐室到工作地点的距离超过1000 m时,另设临时避难硐室。
  四、其他内容仍按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冀煤安监〔2015〕199号批复的《磁县前岭矿业有限公司整合改造安全设施设计》执行。
  五、你公司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前岭矿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遇相关规定需变更修改设计内容的,必须按规定报我局审查批准或备案同意后实施。严禁不按设计施工和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同时,要针对该矿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井下老空水水量大、分布广的情况,督促该矿加强防治水工作,加大老空水探查力度,按照批准的追排水设计做好追排水工作,严防水害事故发生。
  此复。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2月1日
作者:马小冬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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