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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4 11:43 来源 : 未知 打印 字体:【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磁县昱武矿业有限公司整合改造设计(修改)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磁县昱武矿业有限公司整合改造设计(修改)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冀煤安监〔2018〕15号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磁县昱武矿业有限公司整合改造设计(修改)安全设施设计的请示》(峰集呈〔2017〕115号)收悉。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组于2018年1月12-13日对邯郸市瑞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磁县昱武矿业有限公司整合改造设计(修改)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专家组提交了《磁县昱武矿业有限公司整合改造设计(修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审查报告书》)。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报告书》和专家组意见修改了《安全设施设计》,并经专家组复审同意。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矿井开拓部署和提升运输系统。同意将原设计混合提升井改造为副井,安装一套2JK-3/20E型双滚筒缠绕式提升机,提升容器变更为1对1t单层单车罐笼,担负矿井矸石、材料及人员的辅助提升任务;原设计进风井扩修为矿井回风井;原设计回风井改造为主井,安装一套JK-2/30E型单滚筒缠绕式提升机,提升容器为1套2.5t立井单绳箕斗,担负矿井煤炭的提升任务。矿井保留主井、副井和回风井等3个井筒不变。
  井下共布置3条下山巷道,分别为皮带下山、轨道下山和回风下山。煤炭运输改为皮带运输,皮带下山安装带式输送机,担负煤炭的运输任务;轨道下山铺设轨道,担负矿井矸石、材料的辅助提升任务,同时安装架空乘人装置,担负人员运输任务;回风下山安装排水管路,担负回风和排水任务。
  地面储装运系统变更为原设计回风井改造为主井箕斗提升至地面,通过溜槽进入主井工业场地。
  二、通风系统。同意将原设计进风井井筒扩修至Φ3.0m,作为矿井回风井,布置排水管路,安装梯子间作为安全出口;风井安装FBCDZ-6-№16B型对旋轴流式通风机2台,1台工作、1台备用。原设计回风井改造为主井安装梯子间作为安全出口。
  三、排水系统。同意将原设计矿井二级排水变更为一级排水。在-150m标高布置主排水泵房,安装3台MD120-50×9(P)卧式水泵,额定流量120m3/h,配套电机250kW,660V。正常涌水时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最大涌水时2台工作、1台检修。敷设2趟Φ159×8排水管路,经风井直接排至地面。
  设计水仓长度170m,规格3.0m×2.8m,有效容积为676m3
  四、井下供电系统。同意地面增加主井提升机房变电所,安装KYGC-Z型高压柜7台,TJJI-/380V低压配电柜5台。井下原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合并为-150主变电所。
  五、紧急避险系统。同意原设计永久避难硐室变更为采区避难硐室,容纳人数为80人。
  六、其他内容仍按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邯郸监察分局以冀邯煤安监字〔2014〕4号批复的《磁县昱武矿业有限公司整合改造安全设施设计》执行。
  七、你公司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昱武矿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遇相关规定需变更修改设计内容的,必须按规定报我局审查批准或备案同意后实施。严禁不按设计施工和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同时,加强防治水工作,严防水害事故发生。
  此复。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2月1日
作者:马小冬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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