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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三处会同唐山市应急局联合组织召开《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监察执法三处会同唐山市应急局联合组织召开《条例》宣贯会议。监察执法三处、唐山市应急局、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在唐煤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管部部长及部分安全管理人员等1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是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部基础主干法规,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影响深远,要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将《条例》与《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一起学习,发扬斗争精神,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抓落实。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条例》宣贯,不仅要传达到安全管理人员,更要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名职工。二是要加大落实力度,煤矿企业要尽快制定《条例》的落实办法,尽快学习领会并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大自查力度,煤矿企业要对照《条例》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持续夯实安全基础,优化安全生产系统,抓实抓细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重大灾害治理,狠抓现场管理,坚决遏制与防范事故发生。
       监察执法三处吕福强同志从法律法规和监察执法的角度对《条例》进行了解读,会议还邀请专家从专业角度进行了解读。
(责任编辑: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