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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15异地执法组在吉林省开展异地监察执法时发现- -一煤矿掘进工作面实际风量小于设计需风量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第15异地执法组赴吉林省开展煤矿安全异地监察执法时发现,一煤矿掘进工作面实际风量小于设计需风量。
       异地执法组事先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沟通,收集吉林省辖区正常生产C类矿井资料,掌握矿井灾害情况、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与吉林局驻地监察执法处共同确定监察方案,明确监察重点。随后,异地执法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吉林辖区煤矿开展监察执法,突击检查井下真实生产情况。
       在检查一煤矿时,异地执法组通过听取汇报得知,该矿在-650米水平布置了两个掘进工作面,分别为西运输巷和东车场。异地执法人员查看井下设备布置图和安全监控系统,发现该地点有4台局部通风机,其型号并不一致,且功率明显偏小,可能存在风量不足的重大事故隐患。
       异地执法组随即将此处确定为检查重点,分别安排一组人员深入井下一线检查,另一组人员在地面核对作业规程和测风报表。
       经过细致检查,下井的监察人员发现该地点实测风量均为每分钟137立方米;地面监察人员查看作业规程和测风报表时发现,这两个掘进工作面需风量均为每分钟210立方米,而该矿测风记录分别为每分钟137立方米和每分钟147立方米,不能满足最低风速要求,确定了该矿掘进工作面实际风量小于设计需风量的重大隐患。
       在充分的证据面前,该矿不得不承认这两个掘进工作面实际风量小于设计需风量的事实。
       对此,异地执法组要求吉林局按照相关规定对该矿进行处理处罚,并要求该矿对照本次查出的问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举一反三,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杜绝此类问题。
(责任编辑: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