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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三处监督检查承德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9月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监察执法三处对承德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从政府、监管部门两个层面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场抽查了部分矿井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宣贯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问题通报会上,检查组对承德县人民政府及其监管部门提出了针对性的监察建议。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二是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效能。提高煤矿安全检查工作质量,认真落实国家局近期工作要求,下矿检查一律不允许提前通知,采用暗查暗访的方式。三是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力度。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把“严格”贯穿监管执法全过程,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等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强化矿山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解决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队伍老化的问题,保持监管队伍的稳定;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作,提升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