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邢台金安煤矿安全产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资质延续认定的通知
冀煤安监〔2017〕192号
邢台金安煤矿安全产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2号令)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AQ8006-2010)的有关规定,我局按程序对你公司检测检验乙级资质延续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评审。经研究,决定批准你公司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延续认定。 附件:1.邢台金安煤矿安全产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2.批准的检测检验能力范围 3.批准的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领域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