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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用气球包裹致甲烷传感器失效 河北一煤矿被顶格处罚200万元 2人被追究刑责 2022-04-20 11:19 来源 : 中国应急管理报 打印 字体:【

       本报讯 近期,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北局接到举报,反映辖区某煤矿存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违法行为,该局立即安排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各监察员事先换好下井检查的工作服,携带现场取证的摄像平板等执法装备,连夜奔袭300公里,对该煤矿进行突击夜查。

       到矿后,不等车辆停稳,煤矿大门还未完全打开,监察员便跳下车子,一路小跑进入矿内。此时,闻讯而来的矿方以召集陪检人员为借口不断拖延时间,监察员们果断按照提前制定的执法预案,奔向井上井下的检查地点。经查,该矿地面煤矿及上仓皮带走廊安装的6台甲烷传感器进气口被气球包裹住,导致安全监控系统无法监测以上地点的真实甲烷浓度,气球还未来得及取下,就被监察员抓个正着。

       在矿井下采煤工作面,监察员在瓦斯检查工身上发现了随身携带的气球,以此为线索,又进一步查实了该矿一个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工作面、回风巷和另一个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工作面等地点存在用气球包裹住甲烷传感器进气口的违法行为。

       河北局马上对该违法行为依法组织立案调查,对该矿进行了顶格处罚,罚款200万元,对矿井主要负责人罚款15万元,并责令矿井停产整顿。对2名直接责任人予以政务开除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矿长、总工程师等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撤职、降级、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北局坚持严格执法,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矿山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一季度,该局共查处隐患1200条,其中重大隐患20条,责令立即停止生产13次,监察执法罚款2003万元。(洪彦忠 王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危险作业罪】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作者:洪彦忠 (责任编辑:wl)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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