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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耿俊红带队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察 2019-11-28 16:55 来源 : 未知 打印 字体:【

       11月25日-27日,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煤安监监察〔2019〕26号)和省局《关于开展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察的通知》(冀煤安监〔2019〕111 号)要求,党组成员、副局长耿俊红带队对峰峰集团开展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察。检查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分3个小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职工代表座谈、民主测评、安管人员考试、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煤矿等方式,对集团公司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管理层及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11项内容进行了表格式检查,共发现12条问题。
       在监察通报会上,耿俊红针对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法治思维和责任意识。二是要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要扎实落实煤矿包保责任制,增强驻矿包保检查实效。四是要加强对整合技改煤矿监督检查,防范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作者:王庆林 (责任编辑:hebmaj)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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