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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1 09:22 来源 : 未知 打印 字体:【

中国煤炭报2019年1月10日四版刊登河北煤矿安监局工作报道


 
 
河北煤监局制定执法业绩量化考核标准
        标准包括得分、加分、扣分三项内容。监察执法先进个人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报讯 记者李仁堂报道 记者从河北煤监局了解到,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执法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对监察执法人员的监察执法工作制定了业绩量化考核标准。其中,监察执法先进个人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了解,业绩量化考核标准包括得分、加分、扣分三项内容。
        查处事故隐患、行政处罚为得分项,包括现场监察查处一般事故隐患,每条得1分,查处重大事故隐患,每条得50分,并对现场监察带队负责人加20分(带队负责人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不累计加分);通过远程监察或“三报表两图纸”审查发现,并经调查取证属实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事故隐患,每条得1分,查处重大事故隐患,每条得50分;查处不符合要求的在用设备且在执法文书上记载,属于一般事故隐患的,每种(类)设备得5分,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每种(类)设备得10分;依法责令撤出现场作业人员,每次得15分;依法责令采煤或掘进工作面停止作业,每次得5分;依法责令采区停止作业,每次得10分;依法责令全矿井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建设),每次得50分。
        监察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为加分项,包括代表单位或个人在应急管理部或国家煤监局有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次加20分;代表个人在河北煤监局监察执法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每次加10分;个人监察执法先进事迹在《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煤炭报》、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煤监局网站上宣传报道的,每次加40分;监察执法工作受到河北煤监局表彰(不包括上年度监察执法先进个人)的,每次加10分;起草在全国、全系统会议上典型发言材料,每份加10分;起草河北煤监局主要领导在全省和本系统会议工作报告,每份加5分;在省部级单位组织的50人以上参加的考试中取得全省、全系统前三名的,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5分;以个人名义,与监察执法等有关的文章、论文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或网站登载的,每篇加10分。
        此外,下列情况为扣分项,即经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等定为错案的,对相关人员(以执法监督部门认定的责任人为准)按涉及案件得分,加倍扣分;罚款未按时收缴且未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案件,对相关人员按涉及案件的得分,全部扣除。
 

作者:李仁堂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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