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煤矿重要机电运输设备调研的通知
冀煤安监〔2018〕135号
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各检测检验机构、各监察分局:
现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重要机电运输设备调研的通知》(煤安监司函办〔2018〕94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监察分局针对调研内容,认真统计近5年来辖区煤矿重要设备引发的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并于12月17日前报安全监察一处,安全监察一处总结上报安标国家中心。 二、请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按照调研要求认真开展调查工作,组织填报问卷调查表1,提交调查报告,并于12月18日、20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监察一处和安标国家中心。冀中监察分局和冀东监察分局负责督促两大集团按时上报。 三、请各检测检验机构按照调研内容和要求组织填报问卷调查表2,提交调查报告,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安标国家中心。科技装备处负责督促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李龙军,18830188690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