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撤销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南仓矿业分公司三水平延深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批复文件的通知
冀煤安监〔2018〕66号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河北省钢铁煤炭火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煤矿退出计划的通知》(冀钢煤电化剩〔2018〕2号)要求,你公司所属林南仓矿业分公司列入河北省2018年关闭(产能退出)煤矿名单,计划于2018年6月退出。按照《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及撤销有关规定的通知》(冀煤安监〔2016〕163号)要求,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即日起撤销《关于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南仓矿业分公司三水平延深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冀煤安监〔2015〕200号)《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南仓矿业分公司三水平延深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批复》(冀煤安监〔2015〕198号)。 特此通知。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马小冬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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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