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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冀中能源张矿集团肘骨湾矿业有限公司整合改造安全设施设计批复的通知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撤销冀中能源张矿集团肘骨湾矿业有限公司整合改造安全设施设计批复的通知

冀煤安监〔2017〕220号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我局批复了你公司所属肘骨湾矿业有限公司的整合改造安全设施设计。经核实,该矿自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后至今未开工,已超过1年时间。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6〕5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即日起撤销该矿的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撤销的文件为:《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冀中能源张矿集团肘骨湾矿业有限公司整合改造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冀煤安监〔2015〕177号)。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