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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局开展水害防治专题调研

       为深入推进河北局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破解水害防治及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按照《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党组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要求,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一级巡视员刘正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迎辉带队分别对邯郸市、唐山市、邢台市辖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及监察执法一处、二处、三处在监察执法中存在的疑惑、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之前,调研组向三个监察执法处下发了《征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煤矿水害防治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根据征求意见制定了详细的调研方案,分别详细列出对煤矿企业及监察执法处的调研内容。
       调研组通过与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地测副总等相关专业人员及执法处监察员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煤矿企业开展防治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监察员在日常监察执法过程中与企业易产生争议地方,调研组还进行了个别交流、专题培训及下井检查,详细了解座谈会提出的问题,为科学合理地答复打下基础。
       通过召开座谈会、沟通交流,对煤矿企业提出的40余条问题,以及监察执法处提出的26条水害防治工作中的疑点给予了答复,尤其是对“煤矿遇有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一级)、橙色(二级)的”不得安排人员入井及预警、销警问题,底板承压水害“三区”划分、老空水限压循环放水等共性问题等形成了统一认识,促进了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开展,提升了监察员水害防治执法水平。
(责任编辑: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