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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北局扎实推进“行刑衔接”比照事故调查处理重大事故隐患

       本报讯 近年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通过问责、追刑、约谈等方式进一步推动煤矿生产安全工作,比照事故调查处理重大事故隐患,扎实推进“行刑衔接”,依法严惩煤矿领域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河北局根据河北省煤矿具体情况出台了《煤矿重大安全问题调查处理规定》,严格落实《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对监察执法、远程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对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行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扎实推进“行刑衔接”。对辛安矿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冀鑫矿擅自打开密闭、东庞矿和林西矿瓦斯超限作业等4起重大事故隐患中,涉嫌违法犯罪的4名人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河北局切实推动各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约谈煤矿、上级子公司及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自去年以来,该局对400余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切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后半篇文章”,确保安全生产警钟常鸣,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责任编辑:wl)